关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单位和产品名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6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以下单位存在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已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停止上述违法行为。

    现将未经备案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单位和产品名称予以公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字号名称

住所

产品名称

92310120MAKCL5UX34

上海市奉贤区健安康百货店(个体工商户)

上海市奉贤区金海街道嘉园路360弄30号1-2层

远红外磁电脉冲治疗仪

92310120MAG1CHNN3A

上海市奉贤区宏宇百货店(个体工商户)

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贤浦路2019号217室

医用口罩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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