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20260608-20260614)
发布时间:2026-06-15|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相对人名称 | 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姓名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单位 |
| 1 | 奉第 2220260011 号 | 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 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 院) |
法人 | 91310120MA1JJBQEX3 | 徐旭阳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2026-06-11 | 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2 | 奉第 2220263002 号 | 吴妍莉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吴妍莉 | 自然人 | / | / | 非医师行医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条、第十三条第四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 | 2026-06-09 | 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