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20260608-20260614)

发布时间:2026-06-15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相对人名称 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姓名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单位
1 奉第 2220260011 号 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
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
院)
法人 91310120MA1JJBQEX3 徐旭阳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026-06-11 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 奉第 2220263002 号 吴妍莉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吴妍莉 自然人 / / 非医师行医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条、第十三条第四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 2026-06-09 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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