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20260727-20260802)

发布时间:2026-08-03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相对人名称 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姓名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单位
1 奉第 2120262012 号 张建兴(上海市奉贤区景苑宾馆)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张建兴(上海市奉贤区景苑宾馆) 自然人 92310120MA1LL4U047 张建兴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 2026-07-28 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 奉第 2120262011 号 上海汇展国际商务中心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上海汇展国际商务中心有限公司 法人 913101156762582556 邬凌云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等进行卫生检测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 2026-07-28 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相关推荐

热门政策推荐

服务推荐

不喜欢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