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水——《终结强制执行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2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西渡街道办事处

终结强制执行通知书

沪(奉)西办终强执通字[2023]第020325号

徐玉水:

        因你提出分期缴纳罚款申请,经本机关批准后你未按规定缴纳第三期罚款,本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作出终结强制执行的《执行裁定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该款第(五)项规定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当终结执行。故本机关决定对2024年03月25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普2315020325号)中徐玉水逾期未缴纳的第三期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终结执行。

 

    联系人:吴欢        联系地址:奉贤区西渡街道肖玻路340号

    联系电话:57480351  邮编:201401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西渡街道办事处

 2026年06月08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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