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星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3

上海星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向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且拒不改正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拟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因无法找到你单位的办公场所,且无法与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联系,《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邮寄也未能送达,现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奉)文旅罚告字〔2026〕第0051号)予以公告。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欢美、林彬       联系电话:57418003

 

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奉)文旅罚告字〔2026〕第00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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