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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沪奉府办发〔2024〕5号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全力推进决策事项落地实施,未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新增事项或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由承办单位按照《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街镇、各部门要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区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附件: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 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安排 |
1 |
区财政局 |
第一季度 |
|
2 |
区科委 |
第二季度 |
|
3 |
区生态环境局 |
第二季度 |
|
4 |
区建设管理委 |
第二季度 |
|
5 |
区绿化市容局 |
第二季度 |
|
6 |
区气象局 |
第二季度 |
|
7 |
工业综合开发区 |
第二季度 |
|
8 |
区司法局 |
第三季度 |
|
9 |
《美丽奉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
区生态环境局 |
第三季度 |
10 |
区文化旅游局 |
第三季度 |
|
11 |
区应急管理局 |
第三季度 |
|
12 |
区房管局 |
第三季度 |
|
13 |
区国动办 |
第三季度 |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研究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印发

